海宁市首批市区废旧商品流动收购准入人员持证上岗

    9月1日起,海宁市首批25名市区废旧商品流动收购准入人员持有统一监制的流动收购车辆牌照和工作证进行上岗作业。

    目前,所有市区从事废旧商品流动收购的单位和个人须持证上岗,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未出示统一管理标识或没有取得经营资格的,不得从事废旧商品收购活动。